当前位置:主页 > 政务 >

聊城卫计委公布一批医疗领域行政处罚案件

发布时间: 2019-06-26 11:04   |  来源: 网络整理   |  责任编辑: 采集侠

  近日,聊城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一批医疗领域行政处罚案件,大众网记者从处罚案件中发现,冠县人民医院、茌平县妇幼保健院两家县级医疗机构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。另外,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被处罚的医疗机构也不在少数。

  冠县人民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案,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对该院麻醉科进行停业整顿1天的处罚。

  张之军发生医疗事故案,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,对其进行暂停执业7个月的处罚。

  张文芳发生医疗事故案,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,对其进行暂停执业7个月的处罚。

  茌平县妇幼保健院未按规定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包装物,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与《消毒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5000元处罚。

  吴清华口腔诊所超范围开展医学影像科,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与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对其进行罚款2900元处罚。

  大洼里村四卫生室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,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,对其进行罚款3000元处罚。

延伸阅读